自僱缺保障 電工摔癱難究責

  法例漏洞未強制用安全裝備 截肢無依「長貧難顧」

  香港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去年多達23宗為近5年新高,致命意外率是所有行業的五倍,申訴專員趙慧賢昨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見另稿)。本報追訪多名工傷工友,憶述段段慘痛的工傷經歷,揭示職安制度上種種漏洞。機電工人和哥早年高空工作期間,因承辦商未提供安全裝備,摔傷頸椎致半身不遂,但因屬自僱人士缺乏勞工權益保障,難向承辦商追究責任與賠償,他截除左腿後不僅要靠輪椅代步,連上落床也要靠安全帶「吊上吊落」,經濟拮据生活無依。

  專題組

  58歲的和哥從事建造業數十年,早年一次高空維修工程改寫他的一生。當時他在一間殘廁進行小型工程,需在離地兩米處工作,根據《離地工作安全指引》應當使用工作台,但由於工地狹小,搭建工作台困難,承辦商只提供鋁梯。和哥憶述:「鋁梯望落去硬淨,以為安全。」

  然而,地面凹凸不平,鋁梯一直不穩固,站在梯上的和哥,一不小心便摔在地上。不幸的是,他頭部着地撞向地上硬物,工友發現後馬上將已昏迷的和哥送院,雖撿回性命,但頸椎受損,自此半身癱瘓,接受長達14個月的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及康復護理後,活動能力仍未見起色。

  靠意外保金抵開銷 悔恨無買勞保

  跟不少建造業散工一樣,和哥也是自僱人士,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一直獨身在港生活的和哥孤苦無依,並失去經濟來源,十分徬徨。自僱身份令和哥無法從勞工相關條例提出訴訟,若要向承辦商問責只能循民事途徑索償,但也是困難重重,「我現在落床都困難,邊有精力請律師、打官司呢?輸咗仲要賠埋老本。」最悔恨難返是他當初無自行購買勞動保險,「現在醫療費、生活費及請工人照顧我起居的開銷,全靠社署傷殘津貼以及一份意外人壽保險的賠償金支付。」

  早前保險公司終於向和哥發放160萬元意外保險保金,但面對入不敷支的經濟壓力,和哥感慨說:「長貧難顧。」目前,他以每月7,000多元聘請一名外傭照顧起居,每月生活開銷最少1萬多元,而添置電動床、電動輪椅等殘障人士設備亦花費數萬元,和哥直言:「保險費仲剩番幾十萬,就算每月有政府4,000多元傷殘津貼,又可以捱多幾耐呢?」他說如走投無路唯有申請綜援,但綜援金僅能抵消聘請外傭的開支,生活費還是無着落,和哥嘆息道:「燒錢等死囉。」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建造業分判制度下,不少承辦商未有為工友提供足夠安全設備是事故頻發的主因之一,然而目前政府並無法例規定強制使用安全裝備,「只是鼓勵性質,但至少政府應吸取意外頻發的教訓,加強指引及建議,鼓勵承辦商及工友使用更為安全的裝備。」

  另外,目前建造業有不少從業者屬自僱人士或「假自僱」,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保障,「有些僱主為減少責任降低成本,要工友簽紙認係自僱人士,所以無須為他們購買勞動保險,甚至完全不提供工作設備。這些自僱或假自僱工友,工傷時需要面對更漫長繁複的法律程序及更大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