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隨意丟棄建築廢料
朱家健
無論店舖和食肆結業、開業、翻新或內部裝修,均會棄置大量建築廢料,有些不負責任的建造工程承判商,即使收了客戶的建築廢物處置費用,仍會把拆卸後的建築廢料棄於街頭巷尾。竹支、破碎的洗手盆和坐廁、磚塊瓦礫、木板鐵支被棄置在路邊及後巷,沙塵滾滾,對附近業戶構成滋擾,途人要繞道而行。廢料發出異味,惹來蚊蠅蟑螂,構成衞生問題,如果部分建築廢料被沖進溝渠,更會造成淤塞。如果建築廢料含有可致癌的石棉,更加會污染附近鄰里的環境。
被丟棄建築廢料也吸引長者過來拾荒,敲碎破窗框的玻璃,檢拾能變賣的金屬,滿地玻璃或金屬碎屑,危及路人、途經的小孩及流浪貓狗。再甚者,部分金屬屑及玻璃碎濺出馬路,車輛駛經異物飛彈,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現時,部分建築廢料被棄於垃圾桶、環保斗或垃圾站,其實在丟棄建築廢料時,須經由已向環保署開立「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承判商處理,他們會妥善處理和棄置建築廢物,尤其對環境有潛在毒性的廢料。當然,更理想的方法,是從源頭出發,減少產生固體廢物、提高建築廢物的回收再用和循環再造,減少堆填區接收混雜的建築廢物。
特區政府應積極鼓勵建築業界,在棄置前,把混雜的建築廢物分類,盡量把建築廢物回收再用及循環再造,並透過改善設計和建築管理,盡可能減少建築廢物。例如,在裝修前,把打算棄置的床、櫃和桌椅等傢具轉售或轉贈他人。既能循環再用物品,又可減少堆填區的負荷,一舉多得,為環保獻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