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就業支援 推動自力更生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自從政府早前公布擬於明年10月起,推出「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新支援計劃),取代綜援計劃下現有的「就業支援服務」之後,隨即引起社會熱烈討論。當中最受關注的是新支援計劃下的新規定,要求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一次由營辦機構安排至少1小時的無償工作,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相關要求者及其家庭將會被停發綜援7日。筆者認為推動他們去參與工作,避免與社會脫節和吸收經驗是可行方向,但應同時提供更多配套服務和措施。

  新支援計劃比現有服務大幅簡化,刪減了就業輔導和個人化就業支援等部分,參與者要改為使用勞工處及再培訓局等機構提供的服務。好處在於能夠減少資源重疊,但如果新計劃能適度保留輔導和就業支援元素,其實效果可能更好。比方說,新計劃的營辦機構除了提供無償工作的行政安排外,可透過觀察參加者在工作期間的情況,與他們多接觸溝通,了解其困難和實際需要,並按情況提供就業資訊、建議和轉介輔導服務等,相信更有助於他們找到合適的工作或就學路向,最終離開綜援行列。

  另外,現有服務計劃設有「短暫經濟援助」,協助有需要的參加者應付提供在找工作或就業初期的開支,包括接受就業支援服務時的交通費等。筆者期望新支援計劃保留類似安排,例如有參加者因要跨區進行無償工作,在交通費開支方面遇到困難,都希望能夠給予一定支援。距離新支援計劃推出實施尚有一段時間,期望政府檢視執行細節,協助更多失業綜援受助人邁向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