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就是毒品

  黃江天 資深法律人

  中國航天,精彩可期。載人飛船探月,航天員陸續進駐「太空之家」。但近日興起的「太空油」,則與航天沒有絲毫關係,而是一種疫情後在本港出現並在校園蔓延的新興毒品。

  事實上「太空油」是一種非法混入有害物質的煙油,一般透過電子煙吸食,雖無標準成分,但主要成分為一種名叫依托咪酯,需醫生處方的麻醉藥,亦可能混入其他毒品,包括大麻、冰毒和俗稱K仔的氯氨酮。依托咪酯屬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管制下的第1部毒藥,非法供應或使用,一經定罪,可判監禁。

  吸食「太空油」,等同吸毒,嚴重損害身心健康,包括令人上癮、失憶、抽搐、昏迷,甚至死亡。由於容易攜帶和使用,外觀不易識破,令「太空油」在校園迅速普及。連今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的附編,都特別提出須加強對依托咪酯的管制。保安局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危險藥物,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非法管有或吸食、吸服、服食、注射含有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而販運或非法進口該等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今年上半年數據,21歲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數比去年同期急升,最常吸食的毒品為大麻及可卡因,而「太空油」則已躍為並列第三。在法院審結的案件中,毒品罪被檢控定罪,比率高達九成。因販毒而被判處監禁的21歲以下青少年當中,超過一半的刑期達5年以上,最長刑期更接近22年。年輕不是求情理由,干犯毒品罪行,將負上嚴重刑責,販運毒品的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年輕人須特別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之快或好奇,嘗試吸食此新興毒品,而葬送自己的健康、大好前程,以至寶貴的生命。電子煙也是煙。「太空油」就是毒品!並不是社交平台流傳的浪漫和跟風,只是毒販巧立名目的一種掩飾及包裝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