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困可分期交稅

  如財政上出現困難而不能按時交稅,稅務局可考慮批准納稅人分期繳付稅款。申請方法包括

  1.郵寄。填寫課稅年度分期繳稅申請表(IR1360表格)、填寫稅款金額、申請分期次數、每月繳付金額、申請原因、收入等資料。然後寄往九龍啟德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497號稅務局稅務主任收。

  2. 親身前往申請。親身前往追討欠稅組辦理 (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稅務中心4樓),準備文件包括繳稅建議書、過去3個月銀行月結單 / 存摺副本、過去3個月收入及支出詳情。若為經營業務的人士須提交最近3個月管理賬目(包括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轉狀況及預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