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工會 同行共進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香港取消口罩令的第一天,勞聯代表團到澳門拜訪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並與具勞工背景的澳門立法會議員交流。疫情前港澳兩地工會交流頻繁,兩地工會代表都會列席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兩地勞工部門官員和工會代表都會參與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職業安全健康學術研討會,就勞工和職安政策交換意見。港澳基本法均列明,兩地民間勞工團體與內地相應組織的關係,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香港和澳門工會都是「一國兩制」下的工會,基本法保障了兩地居民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根據澳門基本法,當地設立由政府、僱主團體、僱員團體代表組成的諮詢性協調組織,而澳門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是國際勞工組織提倡的勞資官三方溝通平台,讓勞資雙方可就澳門社會勞動政策表達意見,尋求共識。澳門每年派出政府代表及勞、資雙方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出席國際勞工大會。香港則設有一個非法定組織「勞工顧問委員會」,就勞工事務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勞工處官員及勞顧會的僱主和僱員代表亦可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國際勞工大會。基本法也保障了兩地民間勞工團體可與世界各地及國際上有關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
港澳兩地的產業結構不盡相同,雖然澳門外地勞工比例較香港高,但也規定荷官、職業司機等工種不得輸入外勞,避免影響本地工人就業和把本地工人待遇大幅壓低。筆者期望兩地工會未來可推進工人培訓升級轉型與資格互認,增加兩地人才往來交流,以助力大灣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