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卡板再造 申資助遇關卡
香港回收政策不協調令回收商進退失據。港青佘鑫豐眼見全港鏟車搬運貨物時都以木卡板為托盤,每天多達150噸木卡板用完即棄,遂於多年前投資逾千萬元在上水設廠將木卡板轉廢為材,變成貓砂和動物墊料。他早前申請環保署回收基金,始知根據政府定義若工場單純做回收才算是「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合資格申請資助,但其回收場從事回收兼再造就被界定為「鄉郊工場」,不合資格。他認為有關規定「離地」,窒礙行業發展,促請政府擔當統籌角色協助業界回收運作。
記者劉明
處理木卡板回收的「綠盈環保有限公司」創辦人兼項目經理佘鑫豐,日前帶記者參觀位於上水虎地坳佔地近兩萬平方呎的回收場。回收場內,舉目全是大大小小的木卡板,大多數只使用過一次,若沒有回收再造就可能被送往堆填區。
佘鑫豐指,全港每天棄置300噸廢木,一半為木卡板。他原想回收木卡板,改造成環保木煤供日本、韓國、內地甚至本地發電廠使用,惟木煤需大量生產,最終決定生產貓砂及動物墊料的馬砂,希望每天回收30噸木卡板。由於缺乏宣傳推廣,卡板回收量少,每天最多只收到5噸至10噸。
目前,佘鑫豐的回收場每日平均只收到3噸至4噸卡板,可生產600包至800包貓砂,巿場佔有率僅數個百分點,「每噸卡板可生產近200包、每包4.5公斤貓砂,但巿場產品眾多,我哋只係其中一個牌子。」
產量及銷量有限,令回收場運作4年以來一直虧損。早前,他擬斥資540萬元作市場推廣,讓更多人認識木卡板回收業,並獲環保署回收基金初步批出270萬元資助,附帶條件包括要在「合理地點」作業。不過,環保署在諮詢城規會後發現,該回收場被定義為「鄉郊工場」,而非「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要求他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才能獲回收基金正式批出資助,令佘鑫豐極為不解。
記者就此向規劃署查詢,署方解釋該回收場回收木材後加工製造其他物品,涉及一定工業製造活動,或對鄉郊地區造成環境影響,故不屬「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用途,但工場仍可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出規劃申請,在該處進行為期不超過3年的臨時用途或發展,包括加工製造運作,如獲批准,期滿後可再申請續期。
對規劃署的解釋,佘鑫豐更感困惑,「我們有recycle(回收),卻因有upcycle(升級再造)產品,被政府當成工業製造,我哋將廢木變成有用產品就唔係循環再造嗎?」同時,城規會批出的臨時用途准許為期僅3年,其後要續期,令他感到發展前景充滿不確定性。
環境及生態局早前發文回應指,有關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因為根據紀錄,「綠盈環保」曾於2019年成功有條件獲批回收基金,惟根據規定,申請人需在項目開展前,與其他相關部門確定項目場地符合有關土地用途的法例要求,而回收基金給予「綠盈環保」兩年時間去處理土地用途事宜。
鄧家彪:勿讓官僚阻礙發展
該局強調,回收基金將協助「綠盈環保」再次遞交申請,並安排充足時間讓「綠盈環保」向規劃署及城規會處理規劃許可申請事宜,若「綠盈環保」計劃向規劃署及城規會申請作臨時鄉郊工場,環保署亦樂意就申請人的規劃許可申請提供相關的政策支持。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接獲佘鑫豐求助後,代為去信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獲局方安排佘鑫豐跟規劃署和環保署代表會面解決問題。鄧家彪指,佘鑫豐的回收場有助減少堆填區負擔,「希望政府再審視,不要讓城規會一些官僚定義或行政,阻礙環保產業發展。」他又建議政府加強宣傳,吸引本地企業購買香港製造的環保商品,並推廣至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