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車要守法 ?實盲眼位


  本港近年開發了不少位置方便的單車徑,適宜一家大細享受單車樂。不過偏偏仍有部分車手漠視道路安全,在行人路橫衝直撞,甚至在馬路「挑機」犯眾憎。警方日前便在較多單車出入的元朗區加強單車安全執法,3日之內發出54張傳票。除了遵從交通燈號、交通標誌及路面標記外,單車友要謹記留意以下法例「盲眼位」,最緊要安全第一,人冇事先可以做到世界冠軍!

  隨便踩上行人路

  日前網上流傳一段影片所見,兩名單車友於大帽山左右夾攻一輛私家車,即使私家車已減慢速度,兩架單車仍強行爬頭,引來網民聲討。雖然法例上的危險駕駛罪名未有列明包括單車,不過單車手如因不當行為或故意疏忽引致他人受傷或死亡,仍可被控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3條「因狂亂駕駛而傷人」。如在道路上無適當的謹慎或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已觸犯《道路交通條例》中的不小心騎腳踏車。而無合法權限或無明顯需要在行人路上駕駛(包括單車),或在超越另一部駕駛中的車輛時,不沿用合乎慣例的一邊路面,則已構成公眾地方犯妨擾罪等,兩條法例均可處罰款2,000元。

  裝多一個車鈴

  法例明文要求在車上裝有一個能「充分警報的鐘」,用來告知其他道路使用者自己的位置,避免撞上其他行人或車輛。但是法例亦要求不可裝多過一個警報儀器,如額外裝多過一個車鈴,其實已經犯法,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根據法例,單車亦需配備至少一個有效並能適當運作的制動系統(即煞車裝置)及反光器等,在黑夜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必須於車頭展示一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一盞紅燈,而且應適當地向下,以免其他道路使用者目眩。

  馬路並排打橫行

  即使是同行伙伴壞車或掉鏈,也不可一手握着手柄,另一手扶着其單車前進,否則已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有關單車、三輪車及人力車附加規則中的不可手握或拖曳其他車輛。該附加規則同時列明除超車或於單車徑騎行外,必須單排行車,意味如在馬路有多於一部單車並排而行,甚至一整列車隊「打橫行」,已屬違法。

  後座加位載人

  不少人也會在單車後方位置加設座椅,不過法例規定在公路上不能夠載人行駛,而在運載動物或其他物件時被其妨礙視線或未能控制車輛,也屬違法。現時偶爾仍會見到有人以單車運載石油氣送貨,惟法例只容許單車運載總容量逾130升的石油氣(大約等於兩罐),而除兩罐各20公升火水外,不得運載其他第五類危險品。

  張開雙手扮型

  不少國際比賽車手在衝線一刻都會高舉雙手慶祝,不過環法冠軍的凱旋型爆英姿並非可以隨便模仿,皆因法例規定在道路踏單車或三輪車時,必須至少用一隻手握着手柄。至於近年流行的花式單車只能在指定場地練習,如在道路鬆開雙手玩花式,隨時觸犯魯莽使用或騎踏單車條例,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再犯者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3個月。

  亂闖郊野公園

  雖然康文署轄下遊樂場地是供運動之用,不過除非是已獲有關當局批准,否則不能將單車帶進場內。同樣情況亦適用於康文署轄下泳灘及郊野公園,即使只是停泊亦已觸犯法例,隨時被鎖車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