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宣傳車陷阱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每逢周末和長假期,尖沙咀海防道便會被擠得水洩不通,不但人山人海,還停泊了多輛廣告宣傳車,吸引途人的目光,甚至可以進入車廂內參觀展示、參加講座或玩遊戲。廣告宣傳車的出現,令這條街道瞬間「僭建」了「臨時商舖」。

  撇開廣告宣傳車是否涉及違法泊車,也涉及一連串問題。首先,部分廣告宣傳車涉及改裝,個別車廂的部分金屬車身被拆除,改以透明車身玻璃作展示用途,或涉違反道路安全和擅自改裝車輛;其次,車輛用作宣傳銷售的商業或娛樂用途,需要取得小販牌照和公共娛樂牌照,如果公眾獲邀到廣告宣傳車上參與具運氣成分的遊戲,更需要取得指定博彩牌照;如果廣告宣傳車涉開辦講座,需要事先取得教育、金融服務、公眾活動的申請;萬一公眾在廣告宣傳車上參與活動期間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否承保?此外,廣告宣傳車所發出的聲浪和燈光,對途人、其他道路使用者和附近居民往往構成滋擾,甚至會增加交通意外發生的風險。

  廣告宣傳車佔據道路,阻礙途人,造成人車爭路,而且常常停泊在轉角位等盲點,隨時釀成車禍。另外,廣告宣傳車的設置成本,遠較附近商舖的租金便宜,對商戶或造成不公平競爭。

  究竟廣告宣傳車是車輛、是場所,還是流動攤位?政府是否需要全面審視廣告宣傳車的運作、安全,並進行規管?是否需要設立禁泊區或在特定位置和限定時段劃出特定泊位予廣告宣傳車?大眾又是否可以接受廣告宣傳車的定位和功能?又或廣告宣傳車是否可在某地區「構建」地區經濟和文化?答案視乎市場需求,更重要的是守法並顧及大眾安全。